关于推荐2021年度省级示范物流企业及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对象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省级示范物流企业及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对象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推荐要求的企业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于6月21日前报送市交通局物流与行业协调处。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WL2002@SINA.CN。
地 址: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417
联 系 人:胡练
联系电话:2660640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省级示范物流企业及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对象的通知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