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发掘我市企业上市资源,建立多层次后备企业梯队,市上市办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筛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有关标准详见附件1。  

 

  二、申报渠道:

  (一)市工信局(三高办)、国资委协助推荐“专精特新”、“三高”企业和优质国有企业申报;

  (二)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各证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推荐企业申报;

  (三)各区(管委会)上市办组织企业申报;

  (四)企业自主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拟申报企业登录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112.48.134.194:8822/)按系统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需上传资料包括: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发展规划、上市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确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如有)、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上市有关服务协议(如有)。

  (二)各区、火炬管委会、自贸委上市办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在线审核后提交市上市办复核。

  (三)市上市办进行在线复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正式发文进行公告。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0月27日-11月26日。

  (二)请市工信局(三高办)、市国资委,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各证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于11月10日之前通过金宏网或邮箱jrb_hyc@xm.gov.cn将企业申报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市上市办。

  (三)请各区(管委会)上市办于11月26日之前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五、后备企业可享受的政策:

  (一)上市全流程政策扶持。上市后备企业可享受从股改、辅导备案、申报受理到上市融资全流程的奖励扶持。

  (二)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凡涉及审批事项或出具相关证明的,由市上市办出具相关协调函件,商请有关部门按照“绿色通道”限时办理。

  (三)纳入交易所基地服务。上市后备企业可申请参加沪深交易所厦门基地“企业服务日”活动,优先安排“点对点”政策指导,参加市上市办组织的“资本班”“走进交易所”等活动。

  六、注意事项:

  (一)以往年度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需重新申报认定,新三板挂牌企业、IPO企业(含辅导备案、报会企业)、2021年度福建省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企业(详见附件3)自动入选本批次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无需重新申报认定。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有申报北交所的意向,可在系统内补充填写信息并参照附件1中的条件提交。

  (二)申报系统中关于2021年数据请填写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三)过去年度曾登录申报系统的企业可继续使用往年账户,无需注册新账户。

  七、联系方式:

  市上市办:2853829

  思明区上市办:2667182

  湖里区上市办:5726037

  集美区上市办:6108695

  海沧区上市办:6885721

  同安区上市办:7222673

  翔安区上市办:7886127

  火炬管委会上市办:5380089

  自贸委财政金融局:2621675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标准(2021年)

  2.2021年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推荐表(由各推荐单位填写)

  3.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通知(闽金管〔202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