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1〕4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项目类型
民政部办公厅通知要求,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式,重点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相关重点地区开展社会服务等活动。厦门的社会组织不能申报A类项目,B类项目由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申报;我局今年仅接受C类和D类项目的申报。
二、关于项目安排与经费
根据《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我市社会组织可申报C类和D类项目各1个。C类项目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40万元。D类项目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资金不超过30万元、市民政局配套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及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培训,共2期,每期3天、120人,培训费用开支参照《厦门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厦财行〔2017〕17号)执行。
三、关于项目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9年度检查合格;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六)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七)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业务范围涵盖教育培训职能),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鼓励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视情申报。2020年社会组织运行和项目审计中出现问题的不予考虑。
四、关于项目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共分自主申请、资格初审、综合评审、项目上报四个环节;
(一)自主申请。各社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通知精神,做好填报工作。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各申报单位在厦门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或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下载文件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将于近日提供下载安装),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jio格式的电子申报书。C类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mzj_xcy@xm.gov.cn(文件名:中央财政C类项目+机构名称+项目名称),D类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mzj_shzz@xm.gov.cn(文件名:中央财政D类项目+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此外,还要报送以下材料:
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参与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心厦门”建设和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等证明材料;
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
其中,申报C类项目的,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申报D类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曾开展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2.培训具体方案,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本社会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基本情况、组织培训情况、获得荣誉等。
(2)培训基本方案。包括:课程设置(分两期介绍培训主题、培训目的、培训课程设置及时间安排、培训人数、授课教师及其简介等)、时间地点等。
(3)保障措施。包括:培训筹备及具体负责人、后勤保障人员,培训总报价及具体经费预算安排,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条件下人员管理、场地安排、食宿安排以及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
(二)资格初审。市民政局对照民政部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参与的社会组织进行严格资格筛查,及时剔除不合格对象。
(三)综合评审。在前期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由进入评审环节的社会组织根据评审方案补充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陈述。市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以百分制分别进行打分,最后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推荐单位。评审方案另行规定。
(四)项目上报。将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并经集体研究后,上报民政部。
五、有关要求
此次中央项目申报数量少、要求高、时间紧,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过细做好准备,及时填报材料。各单位要于7月28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报送市民政局,其中:C类项目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处(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1号楼,邮编361012),D类项目材料报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361012)。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
陈 枫 0592-2892053(C类项目)
周 俊 0592-5307662(D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