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18〕111号)(以下简称《外资措施》)、《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组织开展海沧区2020年促进外资增长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海沧区登记注册的符合《外资措施》规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在海沧区登记注册的符合《外资措施》规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人才,通过所在企业按程序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详见附件2《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申请企业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材料,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区工信局将会同区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申请企业员工落户事项,还需通过市商务局报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审定。

  四、申报时间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申报受理地点

  受理单位: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6887785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567号厦门中心E栋16层

  六、其他

  1、申请以上扶持政策的企业需承诺10年内注册地不得迁离厦门且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2、企业年度享受本措施的各类扶持和奖励金额(对新设企业的到资奖励除外),不得超过当年度企业实际缴入本市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总额,如超过可延迟到以后年度兑现。

  3、本措施的扶持政策如与其他市级扶持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择优申请,但不重复享受。

  附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含《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厦府〔2018〕111号)

  附件2:《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2020版)

  附件3:外资奖励申请表

  附件4:外资企业员工落户申报指南及申请表

  附件5:外资企业员工购买商品住房办事指南

  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