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并做好2020年度全国科普日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全区基层科普阵地建设、推动群众性科普活动发展,根据《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海沧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二、 申报对象
(1)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
(2)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
(3)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区;
(4)科研机构、院校;
(5)科技型企业;
(6)工业、农业科技园、科技种养示范场;
(7)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和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2)所从事的业务有主题明确的科普内容,能发挥向公众开展科技教育、宣传和示范的作用;
(3)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新时代海沧精神,在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起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4)重视科普工作、愿意承担科普工作义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有分管领导和具体的人员负责;
(5)科普经费列入单位相关预算,确保正常科普活动的开展;
(6)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设施,有科普展示厅或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包括科普画廊(栏)、科普演示设备等设施;
(7)配备有稳定的专职或兼职的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并有计划地对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8)愿意接受区委宣传部、区科协的业务指导和下达的科普任务;
四、 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根据《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海沧区政府网站同步公布), 认真填写《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科普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名单及分工》、《科普教育基地专(兼)职科普讲解员花名册》,纸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20年7月31日前送至海沧区科协。
联 系 人:钱朝军 联系电话:6589373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1331
邮 编:361026 电子邮箱:1929646336@qq.com
附件:
1.中共海沧区委宣传部 海沧区科协关于印发《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2.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3.科普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名单及分工
4.科普教育基地专(兼)职科普讲解员花名册
海沧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