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并做好2020年度全国科普日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全区基层科普阵地建设、推动群众性科普活动发展,根据《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海沧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二、 申报对象

  (1)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

  (2)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

  (3)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区;

  (4)科研机构、院校;

  (5)科技型企业;

  (6)工业、农业科技园、科技种养示范场;

  (7)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和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2)所从事的业务有主题明确的科普内容,能发挥向公众开展科技教育、宣传和示范的作用;

  (3)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新时代海沧精神,在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起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4)重视科普工作、愿意承担科普工作义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有分管领导和具体的人员负责;

  (5)科普经费列入单位相关预算,确保正常科普活动的开展;

  (6)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设施,有科普展示厅或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包括科普画廊(栏)、科普演示设备等设施;

  (7)配备有稳定的专职或兼职的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并有计划地对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8)愿意接受区委宣传部、区科协的业务指导和下达的科普任务;

  四、 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根据《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海沧区政府网站同步公布), 认真填写《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科普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名单及分工》、《科普教育基地专(兼)职科普讲解员花名册》,纸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20年7月31日前送至海沧区科协。

  联 系 人:钱朝军   联系电话:6589373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1331

  邮 编:361026  电子邮箱:1929646336@qq.com

  附件:

    1.中共海沧区委宣传部  海沧区科协关于印发《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2.海沧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3.科普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名单及分工

  4.科普教育基地专(兼)职科普讲解员花名册

  海沧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