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沧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海委宣〔2018〕8号)精神,为落实文化企业奖励政策,现开始受理申报2019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我区,且区级税收归属我区的文化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海沧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2019〕27号)原则同意对《海沧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进行调整:第9条“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规定不受第26条规定限制;第27条“扶持经费预算列入区文体局年度预算”调整为“扶持经费预算列入区委宣传部年度预算”。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沧区文发办(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行政中心1424室),并将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发至邮箱:xmhcxcb@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联系人:高诗亮,联系电话:0592-6055883。
附件:1. 海沧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 《海沧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海委宣〔2018〕8号)
海沧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