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厦海政[2019]117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19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厦科高[2019]5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19年第二批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厦科高[2020]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我区2019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海沧,且获得2019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与一次性奖励:市级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海沧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电子文档填报后打印);

  2、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19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为2019年度获得市高认定的企业。

  2.若市高认定后由其他区迁入我区,尚未领取过相应奖励的,可列入海沧区2020年第一批市高核查企业,经核查且符合备案要求后,向我区申请市高认定奖励。

  五、申报受理

  1.受理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0日

  2、请相关企业及时申报、办理,逾期未申报的转入下一批次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及收款收据”采用快递报送,请用EMS。

  3、联系人:黄兆发,6806232,13850035318,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29室。

  六、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若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科技经费的,区工信局将收回全额资助资金、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海沧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模板)

  2.收款收据(模板)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