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厦海政[2019]117号)精神,现开始受理我区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协作单位。
二、申报范围
人口健康、食品安全、生态环境、节能减排、低碳技术、海洋科技、城市建设、公共安全、交通运输、消防进步等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的自主创新活动。
三、申报材料
①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申报表;
②科研团队名单及相关能力证明文件;
③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申请方式和受理时间
有意申请的单位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送至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29室。
联系人:黄兆发 6806232 13850035318
五、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暂不得申报:
①有区级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或近3年有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②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且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
2.项目申报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或技术、社会效益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一经发现信息不实,将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诚信记录及项目申报。
3.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市区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或在区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多头申报。
附件: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申报表(模板)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