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1号),我局于2022年1月10日起开始受理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证书显示时间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质量奖或CNAS证书的奖励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21日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材料可快递):区工信局(海沧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1316室),联系电话:张春玲13950045019

  三、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2.(1)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福建省质量奖和厦门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已享受下级质量奖奖励的,只给予补足本级奖励差额。

  (2)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以上奖励,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金额200万元。

  3.根据厦海政规[2021]1号,所有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贡献。

  4.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

  四、申报材料   

  1.品牌质量奖励申请表(原件1份,盖章)

  2.认定文件、公告(复印件1份,盖章)

  3.证书(复印件1份,盖章)

  4.2021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

  5.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

  五、相关附件

  品牌质量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