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1号)、《关于印发海沧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6号),我局于2022年1月10日起开始受理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展位结束时间为准)工业企业展位费资金补助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21日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资料可快递):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工信局1316室,联系电话:张春玲 13950045019
三、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2.2021年三季度期间积极参加各类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次参展补助最高2万元,每年参展补助最高6万元。
3.2021年四季度期间积极参加各类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7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单次参展补助最高3万元,且该季度企业补助金额不计入厦海政规〔2021〕1号文件中单家企业单年展位费补助额度。
4.根据厦海政规[2021]1号,所有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贡献。
5.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
6.展会举办地点限国内,包括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四、申报材料
1.展位费资金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盖章)
2.参展合同(复印件1份,盖章)
3.展位费付款凭证 (银行回单复印件1份,盖章)
4.展位费发票(复印件1份,盖章)
5.2021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
6.补贴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
五、相关附件
展位费资金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