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根据《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评选办法(修订版)》(厦工信软件〔2019〕87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为入库市统计局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并同时按规定在我市软件业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数据。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企业主营业务为软硬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动漫游戏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处理、工业软件等。

  (五)对于企业总部在本市的集团型公司,按合并报表计算,统一以在厦母公司名义进行申报。

  (六)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原则上不低于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速(16%)。

  二、申报类型

  满足以下申报类型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

  (一)贡献大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税收400万元(含)以上。

  (二)增长快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速20%(含)以上,税收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创新强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税收100万元(含)以上。

  三、评选办法

  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研发费用、主营增速和荣誉等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件2),认定前50名为市重点软件企业,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四、材料要求

  (一)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附件)。

  (二)企业2017、2018、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2019年税务审计报告。

  (三)企业三年内获得的荣誉或资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按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并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收件联系的电子邮箱。

  五、其他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

  (二)联系方式:

  1. 政策咨询:市工信局软件服务业处,电话:2896586。

  2. 收件联系:市软件行业协会,电话:2136048,2031328电子邮箱:ljq@xmsia.cn,地址: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

  附件:

  1. 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

  2. 市重点软件企业评选办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