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厦商务﹝2019﹞214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就新备案企业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备案企业范围
(一)2019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且2019年度进出口额不为零的企业;
(二)2018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但进出口额未达10万美元,2019年度进出口额达1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书面材料提交时间
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并于2020年3月23日至4月3日将书面材料提交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厅23号窗口(电话:7703504),逾期不予受理。
注:资金申请网络提交时间已截止,不再开放申报。
三、预约取号办理注意事项
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实行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服务模式。请进入微信公众号“厦门审批服务”-“微政务”- “预约服务”进行预约。
本项目受理窗口每天42个预约号,请企业仔细阅读上述微信公众号里的预约须知,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带好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确保顺利办理业务,避免逾期。
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