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大赛的通知》(厦教办〔2021〕)4号)要求,现组织实施我区第八届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大赛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含民办)所有在职教师。

  二、大赛项目和参赛条件

  (一)新秀课。认真贯彻落实课程育人教学目标,课堂教学得到学生喜爱,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

  参赛条件为10年以内教龄教师(2011年10月后入职),其中2020年8月后新入职教师,由教师自主决定是否参与。

  (二)创新课。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策略、教学手段(含信息技术融合)、教学方法等方面融合创新,既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关注学科德育、五育并举、创新思维和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

  参赛条件为5年以上教龄教师(2016年10月前入职)。

  (三)创优课。融合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方法,在教育过程中形成独特、和谐的教学风格,经常性表现在课堂里,深受学生喜爱,课堂教学质量高。

  参赛条件为10年以上教龄教师(2011年10月前入职)。

  (四)示范课。积极发挥自己的教学主张,在课堂教学实践活动中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地对学科教学问题进行探索和创新,产生或形成对学科教学的独特看法和观点。主张或观点符合新时代育人要求,教学效果显著,有示范作用,深受同行肯定。

  参赛条件为10年以上教龄(2011年10月前入职),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师仅限参加示范课。(除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跨学科项目竞赛外,要求下列获奖学科与参赛学科相同)。

  1.获得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名)。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及其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举办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及其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国教育学会各学科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指导学生参加高中五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福建省一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5.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及其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或考试机构的学科命题工作。

  6.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及其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学科教学指导组工作(含市高中学科名师团成员)。

  三、大赛组别

  本届大赛共分特教、幼教、小学、初中和高中等5个组进行。幼教、特教不分学科,其他均按学段分学科进行比赛。其中跨学科项目需要含有两个及以上学科内容,且在课堂中完成综合性项目学习。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法、科学、体育、心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人工智能等12个学科及跨学科项目。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法、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人工智能等16个学科及跨学科项目。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人工智能等17个学科及跨学科项目。

  要求:

  1.海沧区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见附件1),每校至少1人参加人工智能学科比赛。

  2.办学规模达24个教学班(含)以上的小学、各初中校至少1人参加跨学科项目比赛;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各学段至少1人参加跨学科项目比赛。

  3.其他学校自主选择是否参加人工智能学科和跨学科项目比赛。

  四、考核及推荐方式

  (一)校(片区)级考核及推荐(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

  各校(园)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市、区文件要求,成立各校(园)课堂教学改革评委会,对本校(园)每一位教师进行全员考核,每位教师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一个竞赛项目。考核成绩记入教学业务档案,并报送区教育局,在市级竞赛时由区报送市教育局。

  校(园)级考核满分100分,方式为每人5-15分钟的个人陈述(教师要先填写陈述简表,表见附件2,陈述时可使用PPT),内容:新秀课为“我的课堂教学思想”,创新课为“我的课堂教学创新”,创优课为“我的课堂教学风格”,示范课为“我的课堂教学主张”,占50%。实际课堂教学一节,根据其自我陈述,对其陈述内容、教学目标达成、学生兴趣程度和教学质量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占50%,同时当堂测试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按百分比计算)。

  幼教学段在立足“基于幼儿生活和游戏生成教学”园级考核的基础上,另组织片区比赛。片区比赛项目为个人陈述和现场教学。

  (二)区级考核及推荐(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

  区级参赛人数依据各项目参赛总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赛人员由两部分教师组成:按比例抽取各校(片区)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抽测校级考核中其他成绩等级的教师。抽测教师名单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园)第八届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大赛全员练兵成绩汇总表(附件3)随机产生。

  各组按以下两阶段进行区级考核。特教组的校级考核与区级考核合并进行。

  第一阶段:通过个人陈述与说播课两项内容进行评选,评出三等奖人员,并产生一、二等奖人员推荐名单。

  第二阶段:借班实际课堂教学,同时当堂测试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评出一、二等奖,产生参加市级竞赛教师名单。

  区级考核及推荐具体办法由教师进修学校另行发文通知。

  五、奖项设置

  校(片区)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类,比例由各组织单位参考厦教办〔2021〕)4号文决定。

  区级比赛按学科、学段设个人奖,以学校为单位设团体奖,由区教育局予以表彰。

  六、材料提交

  各校(片区)于2021年5月20日前提交“第八届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大赛全员练兵成绩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Excel格式的电子版同时发到邮箱xmhcjxjyb@163.com。

  材料提交地点:区教师进修学校507室。

  联系人:洪娜娜,联系电话:6530056。

  七、工作要求

  (一)本项活动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实施。各单位要在活动中发现课堂教学优秀教师,提炼优秀的课堂教学改革形式,做好总结推广。

  (二)各校(园)要高度重视,以大赛为抓手,切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要公平公正地组织校、片区考核,若过程有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选手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本次竞赛重在课堂创新和对教师专业成长的检验。评选时若未能体现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点或教师专业成长亮点,将根据情况减少相应奖项,宁缺勿滥,在评比时应参照执行。

  附件:1.海沧区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2.第八届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大赛个人陈述简表

  3.第八届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大赛全员练兵成绩汇总表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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