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各项申报材料(附件1、2、3,一式二份)以及完整的电子版报送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林斌忠  联系电话:289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