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2019年及2020年通过备案的集美区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团队带头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中承担完成横向科研课题成效较好,或具备较强的创新研发、技术攻关能力的人才(团队),到我区企业担任首席技术顾问(团队),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6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与首席技术顾问(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协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报酬。通过备案,且经企业认定考核通过后提出申请的,给予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带头人)每月6000元的工作津贴,给予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3名)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作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发放办法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每年申请一次。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带头人)每月6000元的工作津贴,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其他成员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作津贴(每个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3人),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四、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工作津贴时需提交材料如下(1份):

  1. 《集美区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工作津贴申请表》;

  2. 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格式见样本,每个申请人各提供一份);

  3. 派驻总结报告(所有申请人签字);

  4. 考勤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5. 合作协议复印件(须为2018年12月21日之后签订且申报时有效,加盖企业公章)。

  四、受理时间

  截止于2021年9月3日。

  五、受理部门

  集美区工信局

  电话:0592-6221289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706室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