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厦委发〔2017〕16号)、《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厦人社)〔2021〕11号)等文件精神,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021年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支持企事业单位推荐技能技艺精湛、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较强带徒传技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领办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重点支持我市“三高”企业和重点产业链,包括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高技能人才领办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厦工作的台湾籍高技能人才申报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机构健全、场地设施完善、工作业绩突出的,可申请参加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已获评过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厦门市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企业单位应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经费的责任;
2.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
3.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场所、设备符合要求,在技术攻关、研发、带徒传技、技术交流和参与技能竞赛等方面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4.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上给予资金支持,提供相应场所、设施、设备,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及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要求。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条件
领办人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具备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即1961年5月后出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手工技艺工作的一线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领办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优秀高技能人才、省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近三年来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所带学生在国家级(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的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
(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人员条件
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5月后出生),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具有新成果、绝技、绝活,或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技法,解决过本职业(工种)重大技术难题的经历;
3.具有十年及以上从事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岗位或相关工种经历。
三、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二)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三)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信用承诺书
四、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申报材料统一A4正反面打印
(二)封张统一采用抽杆夹(A4)透明文件夹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放在一个档案袋内
(四)档案袋封面填写领办者所在单位、姓名、申报工种、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加盖单位(企业)公章,于4月30日前报送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时发送pdf格式的扫描件至联系人邮箱。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市人社局有权追回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并将信息纳入诚信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附件: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兰卫林
联系电话:5328021
电子邮箱:xmkwk@163.com
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613室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