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实施办法》(厦科联〔2017〕59号),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和政策兑现。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2020年之前(不包含2020年)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见附件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级考核,不参加市级年度考核。

  2.考核期: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3.考核材料:(1)根据《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指标》(附件2)逐项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2)信用承诺书(附件3)。

  (二)政策兑现

  1.申报对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2020年前(不含2020年)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申报材料: (1)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兑现申请表(附件4);(2)孵化器管理人员汇总表(附件5);(3)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4)在孵企业汇总表(附件6)及在孵企业入孵协议复印件、专利申请或授权证明;(5)毕业企业汇总表(附件7)及毕业企业入孵协议复印件;(6)创业导师汇总表(附件8)、导师工作机制、开展创业辅导活动证明材料,应包含创业导师每次到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或影像等证明材料;(7)各类孵化资金配置及使用情况证明;(8)疫情期间孵化器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等证明;(9)科技部火炬中心2019年年度统计调查表。

  (三)注意事项

  1.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入孵协议为统一制式的,可提供2-3家企业完整协议,其余提供头尾盖章页。

  2.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3.参加年度考核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将附件2佐证材料、附件3、附件4胶装成册(需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不参加市级年度考核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将政策兑现申报材料胶装成册(需编写目录和页码),一份并加盖公章。

  5.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星期四)日前将材料寄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黄茹鹏2021563、林江斌2021608

  2.联系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大楼601

  附件:1.参加市级年度考核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2.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指标

  3.信用承诺书

  4.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兑现申请表

  5.孵化器管理人员汇总表

  6.在孵企业汇总表

  7.毕业企业汇总表

  8.创业导师汇总表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