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86号),为做好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拟通过市科技局推荐上报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1年4月16日8:00至2021年6月7日16:00,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为方便推荐,请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截止前提前一周与市科技局对口处室工作人员联系)。
二、业务咨询
1、“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
社会科技处 咨询电话:2916723
2、“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
高新技术处 咨询电话:2021812 2021852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