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厦思政办〔2016〕97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开展思明区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1日-11月3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报条件
企业所取得的称号、认定时间需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且工商注册和纳税关系均属于思明区。
三、申报材料
1.《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质量奖励申报表》(附件1,由纳税所属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至区科信局);
2.营业执照或机构设立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税务机关出具的2019年度纳(完)税证明原件;
4.评选部门出具的获奖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收款收据(附件2,需加盖公章);
注:上述材料除收款收据外,需按顺序胶装成册。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街道,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于11月3日前交至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408室)。
联系电话:0592-5818381
附件:
1.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质量奖励申请表
2.收款收据模板
3.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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