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8〕69号)文件精神,我局拟组织规上工业企业申报2020年第二批融资担保费补助,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年底规下转规上)。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融资担保费,按实际支付给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的担保费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海沧区企业融资担保费补助申请表;    

  (二)贷款担保合同复印件;  

  (三)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担保费增值税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五)贷款进账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公章。

  四、申报地点、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工信局。

  联系人:郭鹏羽  6581697

  附件:海沧区企业融资担保费补助申请表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