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办法》(修订版)(厦海委办[2019]75号)的规定,海沧开始受理台湾青年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20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受理地点

  海沧区委台港澳办(海沧区政府行政副楼2308室);

  联系人:陈丽梅、宋辉煌  电话:6893369;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公交乘至“海沧区政府站”)。

  三、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办法》(修订版)的优惠政策

  由企业(或社团组织、机构)统一申报13项:

  1、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海沧区台湾人才政策兑现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企业验资报告、上年度纳税证明;

  (3)新引进台湾人才的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 格证书,劳动合同;

  (4)台湾人才出入境证明(所提交的出入境证明应符合在大陆的停留时间是其申请周期的1/4天数的要求。);

  (5)审查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还需根据不同申请项目提交相应材料

  (1)安家(租房)补贴

  ①购(租)房合同及发票;

  ②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产或无房产交易证明;

  ③居委会居住证明。

  (2)场所租金补贴

  ①办公场所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复印件;

  ②企业财务报表;

  ③台湾创业青年出入境证明。

  (3)企业开办补助

  ①股东出资证明书及验资报告;

  ②创业项目说明书(含股权结构说明);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法人代表台胞证复印件;

  ⑤办公场所租金发票复印件;

  ⑥员工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

  ⑦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⑧企业财务报表。

  (4)交通补贴

  ①厦台往返机票票据。

  (5)柔性引进台湾专家薪酬补贴

  ①台湾专家出入境记录;

  ②证明台湾专家个人业绩的相关材料;

  ③完税证明。

  (6)体检补贴

  ①海沧辖区内的三级综合医院体检发票。

  (7)职称补贴

  ①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职称文件;

  ②员工劳动合同凭证;

  (8)台湾人才实习实训基地补贴

  ①实习人员学历证明及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复印件)及出入境证明(需满足在大陆停留时间满30天以上的要求。)

  (9)引才奖励

  ①台湾优秀人才基本信息表;

  ②台湾优秀人才身份证明;

  ③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

  ④完税证明。

  (10)社会保险补助

  ①企业“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11)机构开办补助

  ①机构实际投入明细表及相关票据(包括仪器设备、装修、办公、人工等费用);

  ②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③台湾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及行业公会开具的分支机构证明。

  (12)交流活动经费补助

  ①活动方案、活动总结;

  ②出席活动人员清单(姓名、职务、证件号码);

  ③费用明细及票据;

  ④活动宣传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13)培训补助

  ①培训通知;

  ②培训机构证明;

  ③培训费用;

  ④往返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等相关票据。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认真阅读通知,确认台湾人才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请勿调整表格及字体);

  2.材料均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需当场校验;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海沧区委台港澳办、区委人才办解释为准。

  附件:1.海沧区引进台湾人办法(修订版)

  2.《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办法》(修订版)申报办法

  3.海沧区台湾人才优惠政策兑现申请表

  4.申请补贴承诺书

   海沧区委台港澳办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