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 的通知》(厦委办[2013]10号)、《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要求,现就受理2020年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根据《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明确的“谁受理谁服务”原则,被认定为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而获得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可通过原申领金鹭卡渠道申请所得税优惠政策兑现。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在厦购(租)房及装修、购置家具家电、购车、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等。

  二、申报对象

  通过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而获得金鹭英才卡的人才。

  三、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于2020年7月31日前,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https://www.ixm.gov.cn/lyzt/icz/)提交申报材料。金鹭英才卡持卡人可申报连续3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

  四、申报材料

  1、在系统填写《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金鹭卡)个税奖励申报表》;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扫描件;

  3、任职证明扫描件(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不必另行提供);

  4、上一年度或前连续2-3年度个人收入证明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证明,2019年开始,提供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个税申报情况汇总表;

  5、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附件2)。

  6.金鹭英才卡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确认;

  7.获得金鹭英才卡的文件扫描件。

  四、申报受理

  1、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日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

  联系人:盛芝娜    电  话:2051656

  地  址:虎园路2号科技局802室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5397711    QQ群:976701170

  五、有关要求  

  (一)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规定,以上奖励视同市政府奖金,专业人才如若申报了其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则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二)工资薪金范围。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不含期权、股权和分红奖励、科研成果转化等。

  (三)加强监管。各申报单位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奖励资金,如发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则责令其收回已拨付奖励资金,取消一个年度个税奖励资金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3日